Mark's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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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與無名之間

Mark Wu 發表於 2007/08/27 04:32 · 靜態連結網址

看了 V 怪客知名部落客不講真心話,其實還頗有感觸的。只是回頭想想,該怎麼說呢?說不定這是知名部落客的共同宿命 ...

當知名部落客有機會重新申請一個新的 Blog 重新開始,正在享受這『無名』的樂趣的時候,心理的一股神秘的聲音總是告訴這知名部落客說:『你真的願意這樣默默無名嗎?』,因為這一股神秘的聲音無法忍受無名時帶來的寂寞,無法忍受因為無名時一個禮拜才有人迴響一篇,無法忍受因為無名時一個禮拜的流量才 100 人次。

很快的,知名部落客臣服於這股神秘的聲音,開始透過網摘、串連、留言、引用與發表強烈且具有個人風格的『真心話』等等,讓這個無名部落格慢慢知名了起來,沒多久他發現自由與無名寫作的樂趣又不見了 ... 過程中,也不小心被人發現原來這個在漸漸走紅的無名部落格是之前的某知名部落客的另一個落腳處 ...

然後,這個很想無名卻又很知名的部落客,只好重新再開一個默默無名的部落格,繼續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從無名到知名。

知名部落客真的願意無名嗎?

最後,因為知名部落客忍受不了無名,只好繼續的在他的知名部落格上講一些風花雪月的事了。

我沒有這困擾,因為我不是知名部落客!這是嫉妒文 ... orz

真實引用網址:

http://blog.markplace.net/trackback.php?id=295

迴響 (12) · 引用 (0) 文章分類: 無聊沒什麼事

迴響 ↓


  • SBT  發表於 27/08/2007, 05:38

    我永遠都不知道有 *誰* 會來看我的網誌,好恐怖啊 ...

  • 回覆: 知名與無名之間
    tenz  發表於 27/08/2007, 06:19

    你不是知名部落客,你是大名鼎鼎部落客...

  • 回覆: 知名與無名之間
    痲糬  發表於 27/08/2007, 06:32

    人天性使然嗎?很難放棄成名的一切,又想保有自我阿~ XDDD

  • ㄟ ...
    Mark  發表於 27/08/2007, 07:09

    To 痲糬:

    是啊!這是成名所帶來的負擔,自己應該可以選擇接受或是不接受吧 ...

    To Tenz:

    我的大名是『Mark』,不是『鼎鼎』啦。

  • 這個輪迴的故事蠻有意思的
    V怪客  發表於 27/08/2007, 07:52

    是啊,一個禮拜都沒人留言,留言的盡是廣告信。那種辛苦提筆為文卻沒人理,感覺也還真落寞。
    部落格觀察的數字都沒有往前,也覺得很沒面子。(部落格魔咒^_^)

    結果最後只好再像你說的,開始用各種辦法提高人氣,出沒在知名部落客的部落格或twitter...,慢慢走向知名的路。

    也許人終究都是喜歡出名的。尤其網路比實體要更容易出名多了。很多實體不是那麼顯要的人,只要熟知網路社交圈的社交技巧,很快就能享有他的人氣與地位,這樣的槓桿效應,又有多少人能抗拒呢。

    歌劇魔彈射手中,你想實現願望的代價,就是要被魔鬼所奴役啦。沒自由也是知名部落客自找的囉。

  • 我可以理解啊
    Mark  發表於 27/08/2007, 09:08

    這是 Trade Off ... 不容易抉擇的。如你所說的,有誰可以抗拒這種誘惑呢!可是總得作抉擇,才不會一直擺盪。

  • 回覆: 知名與無名之間
    Fan  發表於 27/08/2007, 17:27

    我想當這篇文章回應越來越多時..
    版大或許就準備要邁入無限輪迴了XD

  • 沒有人氣
    Augustlion  發表於 30/08/2007, 17:09

    還好我都沒這種煩惱

  • 哈哈哈!
    Mark  發表於 31/08/2007, 03:48

    我也沒有這樣的困擾!

  • 偷偷請教我一下好嗎
    V怪客  發表於 01/09/2007, 15:54

    怎樣經營部落格才能像你的部落格每天這麼多人看呢?

  • To V 怪客
    Mark  發表於 03/09/2007, 03:15

    呵呵!實際上我的部落格並沒那多人看。

    比起之前刻意的寫,目前的瀏覽人數其實少多了。之前最高的時候曾經飆到一天大概有 2000 人次,現在只剩之前的 1/4。

    要有人看,其實還是要有『目的』且『持續』寫『有趣』的主題吧!再來參與聯播這些當然也都不能少。

    你看看目前排行榜前的作家哪個不是這樣?

    可是就是因為這樣,我實在受不了。

    原本是要寫自己心情的雜記,突然變成了公開的雜誌。這壓力實在太大了。

    後來看開了,寫的也開心了。

  • 回覆: 知名與無名之間
    V怪客  發表於 09/09/2007, 07:12

    謝謝你的回應意見。
    要有人看,其實還是要有『目的』且『持續』寫『有趣』的主題

    這個建議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