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Blog 也遭暗黑自由軟體界染指了,最近暗黑的權勢真是太大了。
不過,幸運的是 PJBlog 的作者可不是省油的燈。他不用 GPL 或是 BSDL,而是採用 CC,所以他可以光明正大的來宣告他的權力:
- PJBlog2程序版权归作者 陈子舜(PuterJam) 所有
- 使用者必须遵循 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 协议
- 你可以免费: 拷贝、分发、呈现和表演当前作品,制作派生作品,但是不得移除 PJBlog2 标识
- 非商业用途。 你不可将当前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真是太帥了。
跟 FleaPHP 的暗黑遭遇比起來,PJBlog 這一次真是幸運多了,因為他作了很好的預防。
每一種自由軟體授權都有其優劣處,要採用哪一種授權,端看你希望程式如何散佈。所以別採用錯的授權方式,然後再來批評使用你程式的人侵權,這是不妥當的。
後話:
- Creative Commons 適合用在程式碼的授權嗎?說句實話,我不知道。但是我喜歡 CC 這種明確的標示法。
- Open Source 並不反商,只是如果你要玩,那就得要照著規矩來玩。例如 LifeType 採用 GPL v2 釋出,那麼我們就沒權力要求 Bokee 或是 Yam HerCafe 釋出他們的程式碼,因為這是在授權中明訂合法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提供服務,並沒有『販售』軟體。另外,即使他們販售軟體,他們 Open Source 的範圍也僅止於他們的客戶,而不是給你或我。所以這樣的問題,請不用再問了。本題列入 FAQ ... ^_^
真實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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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
我的軟體授權
黑貘 發表於 08/11/2006, 18:12
我想我會比較激進一點...
我繼續相信人的智慧不須再重製,
對方怎用都沒關係....
那你可以採用 BSDL
Mark 發表於 09/11/2006, 03:41
那你可以採用 BSD License,這應該是最鬆的 Open Source License。
甚至就用個 GPL (Gene Personal License),內容就是授權給大家怎麼改都可以。嘻嘻。 :P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