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先生終於被起訴了,實在大快人心。我真的打從心裡一直在笑、一直在笑、一直在笑 ...,笑的嘴巴都合不攏了。
我雖然對民進黨,對陳水扁總統不滿,但是我更對藍營不滿,因為:
- 你們沒盡到做反對黨的責任
- 你們跟民進黨一起合作撕裂台灣
- 你們滿嘴正義卻行為卑劣
而馬英九先生,你真的要學連戰先生,輸不甘願,來個遍地焦土嗎?
竟然還說你是清白的?竟然剛剛還大聲說要參選 2008 總統?
你的標準在哪裡呢?
拜託,請你『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要是你後悔了,決定下台一鞠躬,那我會跟你拍拍手的。
否則,我真的要『痛心疾首』,要向你『大聲說不』了。
不過我知道要把到嘴的『肥肉』放開, 很難的啦。我尊重你的自由。 orz ...
真實引用網址:
http://blog.markplace.net/trackback.php?id=199
迴響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艾倫 發表於 13/02/2007, 12:17
自從馬先生在政大教書時, 面對記者的詢問, 不耐地說"我已經說過一萬次不選了", 最後卻還是參選, 我就已經不相信他的誠信了...
总是觉得好奇怪……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13:44
为什么是贪污呢?
政府给他钱用于公务,他没有用,这应该是渎职啊~
瀆職
Mark 發表於 13/02/2007, 14:06
mmm... 如果只是執行不力,沒把預算用光,那的確是瀆職。
可是如果把錢往私人口袋一放,這就變成貪污了。
我還沒看到起訴書,這兩天有空去找資料看一看。 ^_^
Mark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jeffhung 發表於 13/02/2007, 14:15
Wuvist:
政府給他前用於公務,沒有用,「然後放進口袋」,所以叫做貪污。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16:39
「然後放進口袋」
问题在于是政府自己把钱放到他的私人账号中……
“放”这个动作,是政府自己自动完成的……
而且,并没有“然后”,钱一开始便放进口袋……我总是觉得是他渎职,没有及时把钱拿出来……而且,这个拿还不是指拿还给政府,而是拿出去用掉……
并不是他自己跟政府报告说他需要使用多少多少钱……政府接到要求之后再给他……
偶是觉得用“贪污”是怎么也无法把小马哥入罪……更不用说他还可以争辩“犯意”这种虚无的东西……
假设2008阿扁鞠躬下台后,告他“贪污”我也是觉得很奇怪……“伪造文书”/“伪证”才对……
偶也是蛮想看起诉书的……
光看这些案件的处理,会感觉台湾法制建设很有希望……但……唉~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tokimeki 發表於 13/02/2007, 17:16
政治人物不可以太過誠信,那是個致命傷。
「世上唯一不變的事情是,這世界一直在變」,借用這樣的邏輯,一個政治人物,若一直死守過去講過的話或是原則,那就是迂腐、不懂變通!
可是一般民眾不懂,總會認為政治人物變來變去,所以要從政,就不要拘泥自己設下的原則,否則只是爛好人一個。
P.S.我從頭到尾都不太看好馬英九的從政之路。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bibicall 發表於 13/02/2007, 18:43
To Wuvist:
雖然特支費市政府一併匯入市長薪資帳戶,但是如果馬英九正如自己所言「清廉」,也應該知道沒用完的錢要怎麼處理。
但是,馬英九沒有,財產申報時,又將這些剩下來的錢當作個人所得申報。他自己是學法律的,不要跟我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20:13
嗯……究竟是不是贪污还是看法庭怎么判了……
只是个人感觉马英九在这件事情上搞得近乎身败名裂是在于他渎职……
身为政府首长并没有妥善的理解、使用、管理特支费这笔钱……
而确立特支费制度的人没有明文说明特支费需要“多退少补”之类的管理方式更是渎职……
小马哥虽然宣称一个首长不可能整天在乎特支费怎么用……但是,他有在乎过么?!
呼呼……龙应台不知道去自首没有?
呵呵,這是因為『瀆職』所造成的『貪污』
Mark 發表於 14/02/2007, 00:13
Hi Wuvist:
其實我也相信他是瀆職。當他收下那一筆錢時,我也相信那是他覺得他『應得』的,因為依照『前朝』國民黨時代慣例,那個叫做『個人所得』。 ^_^
我更支持檢察官去把台灣各首長與『立法委員』查一查,看看到底是制度問題,還是操守問題。
如果是制度問題造成,那麼該加薪,該調整的舊立法院調一調。如果是操守問題,剛好一批人都換掉,那麼看看台灣會比較乾淨。 ^_^
至於為什麼大家那麼高興,那就是因為他之前話講太滿了,落入自己所設的陷阱。
Hi Tokimeki:
與其說『誠信』,我覺得應該說是『原則』可能更好。在之前『前朝』的『原則』中這樣的行為我不覺得有錯。因為大家都這麼做。
但是當國民黨要推翻這樣的『原則』只為了搞垮民進黨,卻又不設下緩衝,那只會剛好傷到自己。 :(
這個叫做傷敵一千,自傷八百。台就只好這樣永無止境的藍綠兩派自我毀滅。
Mark
小心駛得萬年船
jacklo 發表於 14/02/2007, 00:34
站長的意見我很同意,我在我的blog小修了一下內容.
也會動一下您給的迴響.
基本上在社會上做人做事都要小心,
尤其是政治人物, 但是太小心或太不小心其實都代表了保守不進取, 甚至顯示無魄力.因此適度的小心和適度的魄力都是重要的.
刪了吧!
Mark 發表於 14/02/2007, 00:49
Hi jacklo:
直接把我留言刪了,因為只是要提醒一下你啦。^_^
BTW,你起的真早,那麼早就看到。
Mark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F1 發表於 14/02/2007, 02:16
這個叫做傷敵一千,自傷八百。台就只好這樣永無止境的藍綠兩派自我毀滅。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寬叔 發表於 14/02/2007, 04:39
"为什么是贪污呢?
政府给他钱用于公务,他没有用,这应该是渎职啊~"
問題在於他以將特別費據為己有報稅了..就叫貪污..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power 發表於 14/02/2007, 04:50
傷敵一千,自傷八百
我覺得這是重點
混蛋政客的敵我觀念
造就了島內的無法團結融合
說藍綠
本身就是一種麻痺了
卻不自知的立場與行為
說中華民國
說台灣
都好
那代表島民凝聚的力量足以面對外來或國際間的國家power
而不是憑弔懷舊抱中華、顛覆傳統話台灣卻自家搞對立
只是真有這樣的領袖看得出這台灣未來的生存關鍵嗎??
還是明明知道,卻只為權為利避重就輕?!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墨水 發表於 14/02/2007, 13:12
個人非常認同樓上"power"的言論
媒體、政客的確將整個局勢搞的自家人都對立了
我們這些再平凡不過的小草民
只求生活、不求富貴
希望這些達官貴族們
能夠多多關懷社會
有更多需要幫助的一面
不要只是在檯面上窮爭惡鬥
Mark兄:
幫朋友網站打個小連結ㄛ~ ^_^
那个,你们好,我能来看看么
adong 發表於 15/02/2007, 15:42
那个,先和大家拜个早年,我是大陆的,不太习惯用繁体,不过我可以看懂繁体,请问我可以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么?
當然可以啊!
Mark 發表於 15/02/2007, 17:01
歡迎歡迎!
不習慣繁體沒關係,我網頁右上角有一個簡繁轉換。希望能讓你習慣一些。
Mark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忘幽谷 發表於 16/02/2007, 10:01
反正這些我們也管不著,就像陳總統說的:阿挖丟做總統阿拉,阿謀哩係袂阿怎?
交給司法吧,既然馬英九有罪,那全省首長有特別費這項的是否也一併處裡,那事情還真大條喔!
當然一併處理
Mark 發表於 16/02/2007, 10:19
當然是一併處理。我想不出有任何裡要用不同的標準來看待其他首長特別費。
Mark
阿马人
Mark 發表於 09/03/2008, 15:55
你的留言被我刪除了。要留言,請潔身自愛~
要罵人笨蛋或是白癡,請愛用自己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