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有表示意見,是因為實在不知道差別在哪裡。不過現在應該比較清楚了,我想我應該會支持中央的一階段領票。至少一階段領票,我領了票,可以投廢票,別人不知道我的政治傾向!但是,兩階段領票,旁邊可能會有人在記錄這是國民黨、這是民進黨、這是XX之類。這根本是亂來!
我的選區在台北縣,到時我應該會帶照相機去。如果選務人員只拿一張票給我,我會去請警察站在我旁邊,然後請警察作證直接照下來,並且檢舉選務人員妨礙選舉。
如果泛藍的縣市真的執意要玩這種爛遊戲,我建議想要遵照中央選委會規定的選民們大家一起帶照相機,檢舉不守法的選務人員,杜絕選舉歧視!
不過,在選舉場所,照相是合法的嗎?我可能要先問問看!
真實引用網址:
http://blog.markplace.net/trackback.php?id=323
迴響 ↓
回覆: 我應該會支持一階段領票
bibicall 發表於 15/12/2007, 16:26
如果是採取一階段領票
我只想領立委跟政黨的票,拒領公投票
還要注意選務人員有沒有偷偷在公投票上蓋已領票
真累
我也是在泛藍執政縣市投票哩...
在投票所拍照.....
bibicall 發表於 15/12/2007, 16:27
好像會背趕出去吧
選罷法好像有規定
其實 ....
markwu 發表於 15/12/2007, 17:15
我其實只想領公投票,不想投立委跟政黨。
回覆: 我應該會支持一階段領票
Y^ 發表於 15/12/2007, 17:32
不能帶照相機進投開票所
回覆: 我應該會支持一階段領票
ploio 發表於 15/12/2007, 17:40
很簡單啊,自己帶個錄音筆進去,如果選務人員不讓你依照中選會的方式領票、投票,那就現場跟他吵,吵大聲一點,順便錄音記錄下來。
就看技術面的問題
阿土伯 發表於 17/12/2007, 01:18
公投法中有另一個過關門檻, 也就是投票人數必須過半.
投票意願也是公民的一種選擇..
如果一個好的公共政策和政治傾向是沒有關係的, 人民自然會挺身出來投票.
然而讓人民沒有自由選擇投票意願的方式, 將之合於大型選舉中.
雖然癈票也是一票, 但它只是在公投案"過了門檻"後的一個選擇, 無法表達這議題"人民有沒有興趣投票" 的自由意願.
好比班上選班長, 總不能三個人投票, 二票對一票就當選. 為了讓投票過門檻, 把選班長和繳班費綁在一起, 交班費時, 順便要填一下班長人選...
這樣, 即使不願意也被迫願意了不是嗎??
大部份不認同的人, 也只好投癈票或選給西瓜了...
mmm ...
Mark 發表於 17/12/2007, 02:43
阿土伯:
的確是如此。但是兩階段領票並非解決這樣問題的辦法。
國民黨應該是讓大選與公投脫鈎分開選。但是這必須政治解決不是嗎?而非透過兩階段領票,然後讓國民黨有機會紀錄那些人是支持,那些人是反對!
另外,直接把國民兩黨的政爭升格成中央與地方的對抗。這是代表,到時輸了的民進黨真的也可以來搞南部獨立,中部中立,北部統一的遊戲嗎?然後用地方對抗再次拿到政權的國民黨?
如果真是這樣玩,我還真的很失望。
所以,我贊成你的說法,但是除非讓大選與公投分開日期選。否則一階段領票,會是比較好的方式。
ploio:
可以帶錄音機,那也可以!
BTW
Mark 發表於 17/12/2007, 02:50
另外,一階段領票,你真的不投公投,你可以說:『我不領公投票』。
但是,兩階段領票,我卻必須自己向選務人員要票。
在目前公投與大選綁在一起的情況下。一階段還是比較合理的。至少在說:『我不領票時』,國民黨沒辦法猜出這個人的政治傾向。
政治這門課
甜爸爸 發表於 18/12/2007, 01:41
有時候很多簡單的概念
一被政治人物操弄過了頭
都變成污穢不堪了
至於藍綠
肚子先顧好就好囉
To 甜爸爸
Mark 發表於 18/12/2007, 15:04
是啊!其實台灣應該是彩色的,只有兩種顏色的台灣真的醜了點。 :(
不對
markwu 發表於 18/12/2007, 15:11
一階段領票,如果說出不領票,也會造成政治傾向曝光。
比較好的方式,是一階段領票,可是票上面可以蓋『我不投』。這樣比較好!
一階段投票
sam 發表於 21/12/2007, 05:56
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 都是可以拒領公投票的, 所以不管一階段或兩階段投票,不支持舉辦「公投入聯者」請拒領公投票
兩階段投票
想投公投的:
我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再去領公投票
圈選-->投票-->走人。
不想投公投的:
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我就可以轉頭就走人
一階段投票
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
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
所以就領票了
還有一種可能
你不想領票 但是 可能 說慢了
或是 選務人員沒有問你 要不要領票
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 ( 就是這樣 ,, )
你不領也不行
(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管你贊成不贊成,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
領了票~~~你就不得不投
(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
你投廢票也沒用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 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
就算 2%同意 1%反對 97%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會這樣弄
大概就是怕上次公投的情況發生
大家不領票
投票率不超過 50%
所以提案不成立
執政黨面子掛不住
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同意~~~是一種意見
反對 ~~~是一種意見
還有另一種意見
我覺得議題太無聊,懶得理你
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
上次公投買飛彈
提案不成立
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
入聯(反聯)這種公投
通過了
聯合國就會打開大門請你去坐嗎??
不通過
政府難道就不該繼續努力嗎??
老搞這種沒意義的議題
下次來公投『臺灣人出國到世界各國,攏總免簽證』好了!
這叫做一廂情願,無聊!浪費 我們 納稅人 多少錢啊
Sam ...
Mark 發表於 21/12/2007, 07:15
重點其實在秘密投票原則。
我一點都不想拒領公投票,但是我會拒投立委與政黨票。
台灣人民決定台灣的前途不是亂來,拒絕讓台灣人民決定前途才是亂來。
你可以不領,沒人會逼你!
但是你不能逼要領公投票的人得攤在陽光下讓國民黨有機會把這些人紀錄到 機密檔案裡。或讓在投票所外的『反對公投』人士,有機會用『白眼』來『青』這些人。
我一直不覺得這一次的泛藍集結對抗中央的事是作對了,這只是讓以後泛綠有藉口『抗命』、『革命』以及『要你命』。
看看吧!
回覆: 我應該會支持一階段領票
kevinsigma 發表於 21/12/2007, 09:55
平衡一下說法
我比較怕讓dpp有機會把這些人紀錄到檔案裡,或讓投票所以外的支持公投人士有機會用白眼來青這些人.
還好我還不能投票.(其實重點是這句)
平衡你的頭
看不爽泛藍機車的人留 發表於 21/12/2007, 13:13
這就是泛藍的洗腦下的產物。沒投過票,還在那邊自以為是亂講。
2004年,我在我家那邊投票,跟選務人員說要領公投票,才跟他講完他就大聲複頌。門外就一堆人瞪著我看!這不是歧視是什麼?幹!這就違反我的隱私啦!
平衡說法?平你的頭啦!
是討黨產公投
路人 發表於 21/12/2007, 14:52
Sam:
另外,這次立委選舉的公投票並非入(返)聯公投,是討黨產公投。別搞錯焦點。
亂講
Echo 發表於 21/12/2007, 16:37
『這次立委選舉的公投票並非入(返)聯公投,是討黨產公投』
什麼時候變成討黨產公投了?不要散佈謠言啊!
影響到總統大選
Echo 發表於 21/12/2007, 17:06
『但是你不能逼要領公投票的人得攤在陽光下讓國民黨有機會把這些人紀錄到 機密檔案裡。或讓在投票所外的『反對公投』人士,有機會用『白眼』來『青』這些人。』
不只這樣,立委+公投之後,到總統大選期間還有三個月,這些被國民黨監視而政治立場曝光的民眾,在這三個月內可能會被威脅、利誘以脅迫使其在總統大選時改變立場或放棄投票。
因此,如果採二階段投票,不但影響到公投,還影響到總統大選。這也是國民黨堅持要二階段的可能原因之一。
不要散佈謠言
Echo 發表於 21/12/2007, 17:13
sam: 『你投廢票也沒用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 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
就算 2%同意 1%反對 97%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拜託拜託,不要散佈謠言。哪有 2% 贊成就決定一國大事的道理?這個用膝蓋想也知道。
如果連膝蓋也沒法想,那至少動動手查一下資料:
『第四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三十條 (通過或否決之門檻)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看到沒有?頭殼雖然壞去,眼睛應該還可以看吧? :)
資料來源: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13:1804289383:f:NO%3DC704106*%20OR%20NO%3DC004106%20OR%20NO%3DC104106$$4$$$NO
我的看法
Gulugu 發表於 21/12/2007, 18:11
1)Echo:
這次立委跟政黨選舉是配合『討黨產』跟『討國產』兩項公投,請先搞清楚喔
2)
其實我贊成一階段的原因也是秘密投票的原因。
至於泛藍所一直稱說的『會因此提高公投投票率』的問題,其實只要在選票上多一個『我拒領』的選項即可。
該不會不識字?? 所以無法一階段領、投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