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s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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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不敢負責?

Mark Wu 發表於 2007/11/24 02:21 · 靜態連結網址

剛好透過 不是討論 BlogBlind 來將所有對 BlogBlind 的書籤與討論都看了一遍,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覺得 BlogBlind 不需負任何責任的人覺得:

這是網友下的 Tag,站長不需負責。而且 80% 的人下的是真心話,其他人才是謾罵。 而這些言論的出現,是為了平衡報導,因為這些知名部落客搶了其他人的風采,出盡了鋒頭。所以一定要讓人知道這些知名部落客是怎麼樣的人才行,否則真不甘心。

覺得 BlogBlind 需要負責的人覺得:

當整個失控時站長沒站出來管控,反而任其發展。而且機制也不尚未開發完全,對自己的毀謗,甚至對自己的人身攻擊,被罵到心裡很痛卻不知如何還手,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是最後的一條路。為什麼會把這樣對人的毀謗與攻擊當成了 Kuso 來玩呢?

我不知該怎麼說,真的都很有道理。但是,我只想問一句話:『你敢不敢負責?』。

你敢不敢負責?

當被你批評、被你毀謗、被你嘲笑的人,因為你一句戲謔的話,他一時想不開選擇了自殺,或是其他殘害自己的方式來抗議時,你敢不敢負責?

我不敢!你敢?那就得為自己做的任何事負責,別找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說這是你的權力,說這是你的自由。當你的一句戲謔的話,傷害到其他的生命,別跟我說這是你的權力、這是你的自由。

如果真的有人想不開,也真的這麼做了。那你就得背著這樣的後悔與罪孽一輩子!希望你覺得值得! 

後話: 

  • 這些部落客並非『公眾人物』,真的別期望他們有『公眾人物』對這樣批評、嘲笑與戲謔的免疫力,他們也不應該被如此對待。
  • 剛剛想到之前寫的 倪敏然自殺時對記者的嘲諷文,希望自認公平且正義的你,不要到時造成這樣的情況,才來後悔。
  • 文中的『你』不是指 W,指的是惡意罵人的 Troller。如果你不是『你』,請不要對號入座,否則就很 orz 了。(11/24 18:29)
  • 剛剛跟 Lucifer 聊天,他說他不是很高興,因為連 BlogBlind 第一頁都沒上。他說他心臟那麼強,為什麼就是沒人 Tag 他。(11/24 18:31)

真實引用網址:

http://blog.markplace.net/trackback.php?id=314

迴響 (15) · 引用 (0) 文章分類: 連咖啡廳都部落格了

迴響 ↓

  • markwu

    回覆: 你敢不敢負責?
    markwu  發表於 24/11/2007, 12:35

    我看那一連串的討論,我真的看不出來為什麼大家認為對這些無辜的部落客的毀謗、攻擊與戲謔是沒錯的!

    想像一另個狀況:

    有不堪受辱的部落客透過走私方式買了 AK47,隔天到中央大學門口掃射,傷及數十名眾多的無辜學生,計有 20 名學生當場死亡,約 15 名的學生受到流彈波及而受傷,另外有 10 名在躲避時跌倒受傷。

    最後這個部落客也在警方包圍下舉槍自盡,結束他被這些自認公益且公平的人所批評、嘲笑且戲謔的一切。

    隔天大家在去門口為傷亡的學生默哀,也譴責部落客的行為。

    而這一切,是部落客該負責嗎?如果沒有 BlogBlind 的匿名攻擊,這個有攻擊傾向的部落客會發作嗎?

    我還是想問,自認公平且正義的你敢負責嗎?

  • er...
    DS  發表於 24/11/2007, 13:54

    附帶的責任牽涉廣泛時
    很容易發生個人用槍傷害他人
    卻無限上綱的怪罪於槍商

    同理
    法治或道義上要負責的人並不能用同一個方式來評斷
    公平或正義也不可能用同一個方式來評斷

  • markwu

    ㄟ ....
    markwu  發表於 24/11/2007, 14:21

    Hi DS:

    是啊!同意!

    所以這裡主要是針對這些以下tag 毀謗人為樂的 Troller。

    大家對這樣的 Troller 給予放任,我實在真的不知該怎麼說。寫這些贊成的人真的有看過這些 Troller 是用什麼言語來摧毀跟侮辱這些部落客的嗎?還是只是不小心剛好看到某人要提告,同時 BlogBlind 宣布關站,就出來『喊燙』。

    至於對於平台的連帶責任,在上一篇文章我已經談過我對這樣匿名平台的看法。

    你提的連帶責任,其實真的出事的時候,再讓法官來判定吧!我不是學法律的,我只能從我觀點上,覺得不負連帶責任說不過去,因為沒做任何管控。(不過hemidemi 上的討論中, muser 舉出了一些資料,基本上平台商是不需要負責的)

    只是我很好奇。當大家在說超市賣煙&賣酒給疑似為成年人時,必須要查驗身份證件,如果不查驗,超商是必須受罰的。把這樣的標準放到對 BlogBlind 要求竟然是不適用的。

    我滿想在寫一篇『不一樣的標準』。先溜狗去 ...

    BTW,因為 BlogBlind 允許完全的匿名,也怪不得大家把矛頭指向他,因為他沒分散風險到這些 Troller 身上。

  • er...
    a4n  發表於 24/11/2007, 16:04

    這就是物競天擇啊,不要想太多比較好。

    你如果說你不能負責,那我希望你不是那一群你所謂Troller的一部分。在自己家裏表達你的意見別人管不著,但口上說說都是沒有證據的,也沒有人可以證明你不是說一套做一套。

    哎呀,教會看起來真可怕,還是少講幾句好了。

  • markwu

    也是
    markwu  發表於 24/11/2007, 16:19

    的確沒人能證明,不過我倒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就是了! :)

    至於教會很可怕?我也是這麼覺得!歡迎你到神的殿來探險。神祝福你。

  • 回覆: 你敢不敢負責?
    DS  發表於 24/11/2007, 18:53

    匿名來函不公開就不會影響聲譽

    公開陳述時的具名是言論自由必需的條件之一

    同樣的
    對於本身未以真名發表文章的人而言要達到"被誹謗"的門檻並不容易

    網路留言公開的特性加上客觀事實,善意評論及涉及公眾利益就不構成誹謗罪

    頂多會跑法院跑得不堪其擾吧

  • 回覆: 你敢不敢負責?
    DearJohn  發表於 24/11/2007, 19:47

    終於有人站出來說一句客觀的公道話了!
    或許說有人因此而死,可能有人覺得太誇張,
    但大家不是被罵的當事人,
    可能沒法子想像看到一大堆辱罵或侮蔑文字加諸在身上的感覺!
    有些人的個性原本就比較敏感纖細一點,的確是有可能會因此而鑽牛角尖的。
    很多人說這些比較知名、較有影響力的部落客,本來就應該可受公評,但這又是誰規定的?他們的影響力或知名度也是辛辛苦苦慢慢累積上來的,並不是一夕爆紅的結果。更何況,"公評"並不是"公幹",請大家區分清楚好嗎?

    我倒是建議,如果有人真想搞BB這一套,就不要用推薦制,改採部落格觀察一樣的自我認證制,如果有人真的很想聽別人的內心話,不怕被罵慘的話,可以自己上去認證後慢慢欣賞。反正就像本篇文章說的,自己可以負責任就好!

  • 的確如此
    IQ高已經不管用  發表於 25/11/2007, 00:38

    碰到EQ很低的部落格主 的確會去買AK47

  • 回覆: 你敢不敢負責?
    神拳寺許大人  發表於 25/11/2007, 01:06

    以朱大的知名度竟然沒有"名列前矛"
    確實讓人感到意外
    導因究竟是他對宅男界的情義相挺還是實話實說的個性
    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 你敢不敢負責?
    Mr. Monkey  發表於 25/11/2007, 11:04

    很多自以為自己寫得很好的部落客,卻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沒有變成知名部落客,因此對知名部落客累積了許多怨氣,如果因為你的阻止,這些怨氣沒有發洩的管道,累積成了精神疾病,這些小部落客上街砍人或者自殺,死了不少人,你敢不敢負責?
    你聽過那個火車、鐵軌、小孩的兩難問題嗎?你是要救一個小孩,還是一堆小孩?到底是做些什麼事情才對?還是不做些什麼事情才對?
    有的時候不做什麼也是要負責的。
    我覺得你搞不清處狀況,只把一方面推向極端,為什麼不把另一方面也推向極端?很簡單,因為你的思考還是為了立場找答案。
    blogblind 是否在合理的限度是可以討論的,但不是從「敢不敢負責」這麼高的角度就能看清問題。
    而是要從更實際的面向去分析

  • mmm ... 是啊!
    Mark  發表於 25/11/2007, 13:52

    To Monkey:

    我只想問一句,你看過 tag 內容嗎? ^_^

    如果看過,那我再繼續問,你們看過 Dear John 的 Tag 內容嗎?你知道他為什麼生氣嗎?

    如果看過Dear John 的 Tag 內容,我再繼續問,你知道我寫的是針對下那個 Tag 的 Troller 嗎?

    如果知道,我再繼續問,你覺得下這樣的 tag 是對的嗎?

    如果答案是『對的』!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了!因為立場完全不同。如果是『不對的』,那麼談才有意義!

    你重點在下 tag 是你的自由,我重點在你敢下這樣的 tag 傷人,你就要負責。

    這不是實不實際的問題!敢做就敢負責。你敢留下你的 blog url,不代表這些 Troller 敢。

    別把傷人當作正常的事!這才叫做實際!別把傷人的自由正常化,這才叫做實際。

    我很樂意你寫一篇你自己的長篇大論,看看你有沒有搞清楚方向!我等你!

    真的不需要為這些 Troller 的傷人,找合理的解釋!

    To IQ高已經不管用:

    的確是啊!所以當你不瞭解你在毀謗,在傷害的人 EQ 高不高時,你就傷害了他們!那是這些被害人 EQ 低的問題,還是這些加害人 IQ 高的問題。

    要耍歪理,大家都會啊!

    報告許大人:

    這就是 Lucifer 生氣的原因啊!下次如果要玩,一定要找他參加!少了他就不歡樂了!

    Mark

  • 回覆: 你敢不敢負責?
    豬小草  發表於 25/11/2007, 21:07

    Mark:

    這種敢不敢負責的迴圈可以一直玩啊。

    例如:「如果有那天看到某tag一直笑的人因為看到你口氣這麼不好的文章而心聲罪惡,甚至想不開,你敢不敢負責?」

    我是覺得,既然你所反對的tag是那麼具體(dearjohn被下的某一個tag),那就具體的討論下這種tag的人要負什麼責任,不要在那邊含含糊糊,甚至在這邊一直事後加註。

  • To 豬小草
    Mark  發表於 25/11/2007, 22:29

    我是寫得很含糊,因為我不想二次傷害 Dear John ...,所以我一開始連寫他們的名字我都不想寫! :(

    不過既然 Dear John 來留言,我應該也可以寫的比較清楚!

  • ...我沒上榜...Orz
    jaceju  發表於 26/11/2007, 11:21

    我認為 Mark 說得對,躲在網路後面一堆沒擔當的人太多了...而當受傷的不是自己的時候,也覺得風涼話可以說大聲一點沒關係。

    另外我覺得 Mark 應該不用說得太清楚,只要談到該 tag 有嚴重「人身」攻擊的問題即可,不然對 D 大也真的是二次傷害...因為那個 tag 真的下得很過份。

    不過這麼來說,沒上榜的我不知該高興還是難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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