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個白癡,以為在網路上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人知道他是誰。
自從我上次揭穿足跡百羅關係人,利用公司網路在星遊記謾罵之後,馬上有人利用 Tor 在我這邊繼續留言謾罵。事實上 Tor 網路並非無法追蹤,而是這些開發者不願意幫忙,因為他們的想法是:『隱私比自由更重要』。
既然我無法找出是那個白癡在我這邊謾罵,我只好把矛頭指向 Tor 的開發者。
這群開發者認為,任何人有免於被追蹤的自由,所以他們開發出 Tor 來保護使用者上網的隱私。但是當有人利用這樣的工具去騷擾別人,或是去妨害別人的自由時,Tor 的開卻發者認為:『這與 Tor 無關。因為這些人要作壞事,有太多的方式了。Tor 只是一個用來保護隱私的工具而已,把 Tor 網路關了也於事無補。』。
So yes, criminals could in theory use Tor, but they already have better options, and it seems unlikely that taking Tor away from the world will stop them from doing their bad things. At the same time, Tor and other privacy measures can fight identity theft, physical crimes like stalking, and so on. ... 詳細
簡單的說,就是別人的隱私比我被免於騷擾的自由還偉大。
如果 Tor 的開發者真是這樣的認定,那麼請你在 Tor 網路上設計一個機制讓我們其他人有機會防止 來自 Tor 使用者的騷擾。例如,在利用 Tor 使用網路服務前,先查詢接受服務的網路是否接受 Tor 的使用者。讓我們有『機會』能享有免於謾罵與騷擾的自由。
如果沒辦法做到這樣,那就別說你們是在捍衛隱私,捍衛自由。因為根本是在『放屁』。
在 Tor 的免於騷擾的機制還未開發出來前,唯一的方式就是把 Tor 網路 ban 掉。不過你可以設計成來自 Tor 網路的使用者還是可以瀏覽你的網頁,但是不能留言或是回應。
畢竟,不是每個來自 Tor 網路的使用者都是壞人。總不能為了這粒老鼠屎,就讓所有來自 Tor 網路的人都倒楣吧。
Tor 開發者的回答,只讓我看到技術的人自大與無知。
真實引用網址:
http://blog.markplace.net/trackback.php?id=151
迴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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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 發表於 27/10/2006, 14:48
我是技術出身的行銷人,技術人六年,行銷人六年,對於這篇文章的抬頭,有很深刻的感觸。
很多IT產品事實上可以更好更完善,更貼近使用者真正的需求;好的產品,事實上可以透過好的包裝,讓使用者更容易接受。但在實際上操作的時候,卻常常面對技術人不屑的回應:何必改功能?何必改介面?何必做行銷?我的東西就是最好的,用了就知道。
我常說,一個好的技術人,也同時要是一個好的翻譯者,要能夠把艱澀困難的技術,"翻譯"成使用者懂得的語言;而行銷,就是要在技術人需要這方面的"翻譯"協助的時候,能夠用更親和的方式展現和推廣,讓使用者能夠懂得。
沒有貼近使用者的技術,不是技術,只能說是理論。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很遺憾,Mark收到Tor這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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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n 發表於 27/10/2006, 14:57
事實上, Tor不是完全匿跡, 有一些初始的節點可以擋掉的:) maillist有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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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n 發表於 27/10/2006, 14:59
阿 我是先從Google連到這頁, 回完才發現您已經有po過一篇ban Tor 的blog了>
謝謝!
Mark 發表於 30/10/2006, 07:10
如何把 tor ban 掉的資料其實太少了。所以我寫了那篇文章後,直接搜尋 "ban tor" ... ㄟ .... 我不小心就跑到第一名了。呵呵!
除非立法要他 Log 吧,否則大概永遠找不到原始IP。
當 exit node 很少,還可以用時間差來猜。現在 node 那麼多,大概是猜不到了。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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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ngeBob 發表於 03/11/2006, 04:51
"稍擾"?"騷擾"!
謝謝!
Mark 發表於 05/11/2006, 20:18
謝謝訂正。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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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發表於 07/11/2006, 03:38
我覺得遇到這種網路人的惡意攻擊最為可恥...
不管是商業上的攻擊還是技術上的攻擊.
就像是我們公司本身是做 Mail AntiSpam 的...
就遇到對手產品公司的惡意擋信..
(就是.. 透過我們機器出去的信他們都悄悄擋掉 )
其實有時想想也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去跟客戶解釋.
只能一一的舉證出來給客戶看. @_@
nicoleshune@gmail.com
Nicole 發表於 10/11/2006, 03:23
Vincent:
Mark說了,"可以做人幹麻寫程式"
自嘲點,誰叫你我要寫程式?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