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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Mark Wu 發表於 2007/02/13 09:57 · 靜態連結網址

馬英九馬英九先生終於被起訴了,實在大快人心。我真的打從心裡一直在笑、一直在笑、一直在笑 ...,笑的嘴巴都合不攏了。

我雖然對民進黨,對陳水扁總統不滿,但是我更對藍營不滿,因為:

  • 你們沒盡到做反對黨的責任
  • 你們跟民進黨一起合作撕裂台灣
  • 你們滿嘴正義卻行為卑劣 

而馬英九先生,你真的要學連戰先生,輸不甘願,來個遍地焦土嗎?

竟然還說你是清白的?竟然剛剛還大聲說要參選 2008 總統?

你的標準在哪裡呢?

拜託,請你『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要是你後悔了,決定下台一鞠躬,那我會跟你拍拍手的。

否則,我真的要『痛心疾首』,要向你『大聲說不』了。

不過我知道要把到嘴的『肥肉』放開, 很難的啦。我尊重你的自由。 orz ...

真實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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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22) · 引用 (0) 文章分類: 混蛋政客與腦殘記者

迴響 ↓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艾倫  發表於 13/02/2007, 12:17

    自從馬先生在政大教書時, 面對記者的詢問, 不耐地說"我已經說過一萬次不選了", 最後卻還是參選, 我就已經不相信他的誠信了...

  • 总是觉得好奇怪……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13:44

    为什么是贪污呢?

    政府给他钱用于公务,他没有用,这应该是渎职啊~

  • 瀆職
    Mark  發表於 13/02/2007, 14:06

    mmm... 如果只是執行不力,沒把預算用光,那的確是瀆職。

    可是如果把錢往私人口袋一放,這就變成貪污了。

    我還沒看到起訴書,這兩天有空去找資料看一看。 ^_^

    Mark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jeffhung  發表於 13/02/2007, 14:15

    Wuvist:

    政府給他前用於公務,沒有用,「然後放進口袋」,所以叫做貪污。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16:39

    「然後放進口袋」

    问题在于是政府自己把钱放到他的私人账号中……
    “放”这个动作,是政府自己自动完成的……

    而且,并没有“然后”,钱一开始便放进口袋……我总是觉得是他渎职,没有及时把钱拿出来……而且,这个拿还不是指拿还给政府,而是拿出去用掉……

    并不是他自己跟政府报告说他需要使用多少多少钱……政府接到要求之后再给他……

    偶是觉得用“贪污”是怎么也无法把小马哥入罪……更不用说他还可以争辩“犯意”这种虚无的东西……

    假设2008阿扁鞠躬下台后,告他“贪污”我也是觉得很奇怪……“伪造文书”/“伪证”才对……

    偶也是蛮想看起诉书的……

    光看这些案件的处理,会感觉台湾法制建设很有希望……但……唉~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tokimeki  發表於 13/02/2007, 17:16

    政治人物不可以太過誠信,那是個致命傷。
    「世上唯一不變的事情是,這世界一直在變」,借用這樣的邏輯,一個政治人物,若一直死守過去講過的話或是原則,那就是迂腐、不懂變通!
    可是一般民眾不懂,總會認為政治人物變來變去,所以要從政,就不要拘泥自己設下的原則,否則只是爛好人一個。
    P.S.我從頭到尾都不太看好馬英九的從政之路。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bibicall  發表於 13/02/2007, 18:43

    To Wuvist:

    雖然特支費市政府一併匯入市長薪資帳戶,但是如果馬英九正如自己所言「清廉」,也應該知道沒用完的錢要怎麼處理。
    但是,馬英九沒有,財產申報時,又將這些剩下來的錢當作個人所得申報。他自己是學法律的,不要跟我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Wuvist  發表於 13/02/2007, 20:13

    嗯……究竟是不是贪污还是看法庭怎么判了……

    只是个人感觉马英九在这件事情上搞得近乎身败名裂是在于他渎职……

    身为政府首长并没有妥善的理解、使用、管理特支费这笔钱……

    而确立特支费制度的人没有明文说明特支费需要“多退少补”之类的管理方式更是渎职……

    小马哥虽然宣称一个首长不可能整天在乎特支费怎么用……但是,他有在乎过么?!

    呼呼……龙应台不知道去自首没有?

  • 呵呵,這是因為『瀆職』所造成的『貪污』
    Mark  發表於 14/02/2007, 00:13

    Hi Wuvist:

    其實我也相信他是瀆職。當他收下那一筆錢時,我也相信那是他覺得他『應得』的,因為依照『前朝』國民黨時代慣例,那個叫做『個人所得』。 ^_^

    我更支持檢察官去把台灣各首長與『立法委員』查一查,看看到底是制度問題,還是操守問題。

    如果是制度問題造成,那麼該加薪,該調整的舊立法院調一調。如果是操守問題,剛好一批人都換掉,那麼看看台灣會比較乾淨。 ^_^

    至於為什麼大家那麼高興,那就是因為他之前話講太滿了,落入自己所設的陷阱。

    Hi Tokimeki:

    與其說『誠信』,我覺得應該說是『原則』可能更好。在之前『前朝』的『原則』中這樣的行為我不覺得有錯。因為大家都這麼做。

    但是當國民黨要推翻這樣的『原則』只為了搞垮民進黨,卻又不設下緩衝,那只會剛好傷到自己。 :(

    這個叫做傷敵一千,自傷八百。台就只好這樣永無止境的藍綠兩派自我毀滅。

    Mark

  • 小心駛得萬年船
    jacklo  發表於 14/02/2007, 00:34

    站長的意見我很同意,我在我的blog小修了一下內容.
    也會動一下您給的迴響.
    基本上在社會上做人做事都要小心,
    尤其是政治人物, 但是太小心或太不小心其實都代表了保守不進取, 甚至顯示無魄力.因此適度的小心和適度的魄力都是重要的.

  • 刪了吧!
    Mark  發表於 14/02/2007, 00:49

    Hi jacklo:

    直接把我留言刪了,因為只是要提醒一下你啦。^_^

    BTW,你起的真早,那麼早就看到。

    Mark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F1  發表於 14/02/2007, 02:16

    這個叫做傷敵一千,自傷八百。台就只好這樣永無止境的藍綠兩派自我毀滅。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寬叔  發表於 14/02/2007, 04:39

    "为什么是贪污呢?

    政府给他钱用于公务,他没有用,这应该是渎职啊~"

    問題在於他以將特別費據為己有報稅了..就叫貪污..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power  發表於 14/02/2007, 04:50

    傷敵一千,自傷八百
    我覺得這是重點

    混蛋政客的敵我觀念
    造就了島內的無法團結融合

    說藍綠
    本身就是一種麻痺了
    卻不自知的立場與行為

    說中華民國
    說台灣
    都好

    那代表島民凝聚的力量足以面對外來或國際間的國家power
    而不是憑弔懷舊抱中華、顛覆傳統話台灣卻自家搞對立
    只是真有這樣的領袖看得出這台灣未來的生存關鍵嗎??
    還是明明知道,卻只為權為利避重就輕?!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墨水  發表於 14/02/2007, 13:12

    個人非常認同樓上"power"的言論

    媒體、政客的確將整個局勢搞的自家人都對立了
    我們這些再平凡不過的小草民
    只求生活、不求富貴
    希望這些達官貴族們
    能夠多多關懷社會
    有更多需要幫助的一面
    不要只是在檯面上窮爭惡鬥

    Mark兄:
    幫朋友網站打個小連結ㄛ~ ^_^

  • 那个,你们好,我能来看看么
    adong  發表於 15/02/2007, 15:42

    那个,先和大家拜个早年,我是大陆的,不太习惯用繁体,不过我可以看懂繁体,请问我可以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么?

  • 當然可以啊!
    Mark  發表於 15/02/2007, 17:01

    歡迎歡迎!

    不習慣繁體沒關係,我網頁右上角有一個簡繁轉換。希望能讓你習慣一些。

    Mark

  • 回覆: 大快人心!馬英九被以貪污罪起訴了。
    忘幽谷  發表於 16/02/2007, 10:01

    反正這些我們也管不著,就像陳總統說的:阿挖丟做總統阿拉,阿謀哩係袂阿怎?

    交給司法吧,既然馬英九有罪,那全省首長有特別費這項的是否也一併處裡,那事情還真大條喔!

  • 當然一併處理
    Mark  發表於 16/02/2007, 10:19

    當然是一併處理。我想不出有任何裡要用不同的標準來看待其他首長特別費。

    Mark

  • markwu

    阿马人
    Mark  發表於 09/03/2008, 15:55

    你的留言被我刪除了。要留言,請潔身自愛~
    要罵人笨蛋或是白癡,請愛用自己的部落格。